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28日 17:09

全院本科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24〕18号)、《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24-2025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2名(见附件1),10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16名(见附件2),6000元/生。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9日10:00前,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2024-2025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至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国家奖学金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者准备好答辩PPT素材。

(二)10月9日10:00前,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2024-2025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本学年1项及以上校级奖励的证明材料至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

(三)10月17日前,国家奖学金面向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报送(系统填写详见附件8、9)。

工作联系人:罗老师,028-86290021(QQ:270017001)。


附件1: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基础指标分配情况

附件2: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基础指标分配情况

附件3:本专科生“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解释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2024-2025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7:2024-2025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8:《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9:《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

草业科技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