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附加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20日 15:56
全体研究生:
为确保学院 2025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4〕1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附加分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基本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请特别注意文件中不得参评的条件。
二、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月22日—9月25日)
非新生年级学生,将个人符合条件的“学术成果”与“荣誉获奖”信息填入《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下称一览表),同时根据填写项目逐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申报表内填写项目的顺序,整理汇总为一个word 文件(以“班级+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一并提交至班级评审工作小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成员一般由班委组成。
研究生班主任:2023级聂刚老师,2024级李州老师,2025级周冀琼老师。 2022级博士请交至2023级小班处。
2.班级认定(9月26日—9月28日)
班级工作小组全面核查申请人的《一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若工作组认定分与申请人自评分存在差异,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复议。核查无误后将小班所有申请人的《一览表》在班内进行公示,并进行订正,再公示,至无异议。
3.班级互审(9月29日—9月30日)
按班级交叉互审相关材料,若认定结果存在差异,应及时与原小班工作小组联系复议,并告知本人,本人无异议,再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各小班将汇总《一览表》和申请人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
4.学院复核(10月9日—10月10日)
学院工作组对小班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审核后材料在年级群进行公示。
5.学院评审(10月11日—10月中旬)
学院研究生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院分配指标,按年级、类别和专业,由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在院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特别说明
1.新生年级无须申报,评审办法参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4〕17号)附则有关条款。
2.评审认定条件与证明材料提交参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4〕17号)。
3.无故不提交或不按期、不按要求提交认定的申请者,视作自动放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
草业科技学院
2025年9月20日
附件1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校研发〔2023〕26 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3 院发〔2024〕17号 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