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附加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20日 15:56

全体研究生:

为确保学院 2025 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和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4〕1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附加分认定工作

一、申请对象

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基本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请特别注意文件中不得参评条件。

二、预审流程

1.学生申请(9月22—9月25日)

非新生年级学生,将个人符合条件的“学术成果”与“荣誉获奖”信息填入《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下称一览表),同时根据填写项目逐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照申报表内填写项目的顺序,整理汇总为一个word 文件(以“班级+姓名+证明材料”命名)一并提交至班级评审工作小组班级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成员一般由班委组成


研究生班主任:2023级聂刚老师,2024级李州老师,2025级周冀琼老师。 2022级博士请交至2023级小班处。

2.班级认定(9月26—9月28日)

班级工作小组全面核查申请人一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若工作组认定分与申请人自评分存在差异,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复议。核查无误后将小班所有申请人的《一览表》在班内进行公示,并进行订正,再公示,至无异议

3.班级互审(9月29—9月30日)

按班级交叉互审关材料,若认定结果存在差异,应及时与原小班工作小组联系复议,并告知本人,本人无异议,再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各小班将汇总一览表》和申请人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

4.学院复核(1091010日)

学院工作组对小班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审核后材料在年级群进行公示

5.学院评审(1011—10月旬)

学院研究生奖励与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院分配指标按年级类别专业由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在院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特别说明

1.新生年级无须申报,评审办法参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4〕17号附则有关条款

2.评审认定条件与证明材料提交参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院发〔2024〕17号

3.无故不提交或不按期、不按要求提交认定申请者,视作自动放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

 

 

 

                                          草业科技学院

2025年9月20日

 

 

附件1 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2  校研发〔2023〕26 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附件3  院发〔2024〕17号 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