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6日 10:03

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学发〔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渠道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申请(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辅导员重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陆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

二、申请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三、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家庭学生、特困人员救助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按政策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的等。

四、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916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与督查组并在院网进行公示。


918

15:00

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7)于班级公示后,发送至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

评议组成员包括班主任在内由7-13人组成(人数为单数,班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理论上为班委,最好保证每个寝室有1名同学担任评议小组成员,参评同学不得加入评议组。

918

以前

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会。时间:待定,地点:学院会议室2-501

参会人员:各小班评议组组长、副组长

919

12:00

1.各小班通过学院班长支书群报送小班开展评议的时间。

督察员督促各小班评议成员组织学习《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2

2.学院根据各小班开展时间安排督察员,并在院网公示各小班督察员名单(附件5

919

-21

1.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3),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在小班评议工作前,以上材料电子版交于评议组。

纸质版材料以班为单位交到学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各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班级内公示1日,确保全班同学知晓评议结果。小班评议无异议后,申请表(附件3)发班主任填写评议意见。9211800前各小班将申请表(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cyxyzongheban@163.com

若小班认可度测评在群投票中产生,请将相关截图一并附上,并在截图中备注班级人数。

国家助学金条件评议打分可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打分同时进行。

纸质材料以班为单位交到学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班级评议会督察员必须到场并进行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完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4)于921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yxyzongheban@163.com


4.学生登录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线上申请,学院审核。

注:申请同学在线申请时,填写内容必须与填写的申请表(附件3)保持一致。学院审核后,双面打印申请表(附件3),本人写承诺、并签字。再找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和班主任签字。完成后以班为单位交到学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922

-925

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资助管理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926

学院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草业科技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