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4日 11:00

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和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参评学年处分未解除的在校生不再具备申请条件。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条件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等级及资助标准

(一)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

(二)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

(三)三等国家助学金:2100元/人。

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必须按照困难等级进行,只可降档不可升档。特别困难学生只可申请一等或二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只可申请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四、指标分配

学院以学校下拨的指标根据小班人数按比例划拨。2024年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至原班级,该类学生在原班级进行评定。各小班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1

、评定程序

(一)评定基本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线下提出申请;班主任公布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和等级情况,并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督查员须在场(各班请自行与本班进行贫困认定评议会时的督察员进行联系,协商会议时间与地点),督察员填写《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4)。评议小组对参评学生的5项条件评议打分并按指标体系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排位分并排序。

2、班主任按照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结合单独听取参评学生意见、和家庭实际情况,以及班委会等意见,商议决定最终拟评结果;做好参评学生意见反馈和沟通;班内公示一天,无异议后,小班填写《草业科技学院XX班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评议组组长(班主任)、副组长及申请资助学生在表上签名后报学院。

3、小班公示期内如有同学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

4、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5、学院召开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二)评议指标及权重:

①I-家庭经济困难程度(50%);②S-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20%);③P-政治思想素质(10%);④M-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10%);⑤F-生活节俭程度(10%)。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 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按照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六、时间安排:

1、10月14日-10月16日小班评定:小班按照分配指标完成评定工作(会前请提前联系督察员同学,没有督察员参与的评定会无效)。小班公示无异议后,10月16日22:00前,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在线申请,线上线下评定等级要填写一致。

2、10月16日18:00前,各小班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和《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表格命名方式:班级名称+国家助学金小班打分表、班级名称+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

3、10月17日12:00前将两个表格(附件2、3)纸质材料在班主任、副组长、学生本人签字完成后交到2教502

4、10月17日-10月22日:学院对拟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

5、10月23日:学院将助学金评定结果上报学校。




草业科技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