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基础团务的通知
2023年12月11日 09:51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大抓基层,抓大基层”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1.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具体流程可参考《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指引》(附件1)。建议和团员教育评议一同开展。

3.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后,需在12月20日之前录入智慧团建。

二、团员教育评议

1.开展本学期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评议,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与团员教育评议。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2.团员评议等级结果应以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

3.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等级评价标准,详见《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附件2)。

4.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4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学院应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5.支部完成评议会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须在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XX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3)和《XX支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信息表》(附件4)。请各支部在12月22日20:00前将相关附件发送至团委办公室邮箱(cykjxytwbgs@163.com)。经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详见附件5。


附件:

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指引

附件2: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附件3:xx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

附件4:xx支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信息表

附件5: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学工系统操作指引


草业科技学院团委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