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川学位(202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院组织“实施细则”中第八条和附件2四川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标准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聘请5名草学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一致认为四川农业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人才培养质量监督体系完善,并制定了完备的草坪科学与工程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办草坪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办学基础和成熟条件。同意新增草坪科学与工程专业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28日-4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反映,电话028-86290908,成都校区第七教学楼311。
草业科技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