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草业科技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12日 10:27
全院各小班: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类型
本次动态调整主要针对我院2025-2026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分为新增、取消和调整困难等级三类情况:
新增认定: 因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但目前尚未在2025-2026学年困难生库中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新增认定。
取消和调整:家庭经济情况有较大变化的,可自愿提出取消或者调整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
二、重点关注群体
动态调整工作要重点考虑以下学生群体,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认尽认、困难等级真实精准:
22类特殊群体学生: 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
近期家庭突发变故学生: 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主体 | 提交材料 |
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 | 即日起—3月19日 | 学生向小班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 申请学生 | 附件3(新增认定学生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 |
班级评议 | 3月20日—3月26日 | 1. 各班提前将评议时间报至综合办邮箱,学院安排督察员; 2. 小班评议小组开展评议,提出班级建议名单; 3. 班级群公示1天 | 小班评议小组 | 附件3、4、5、6(电子档发至综合办邮箱,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办) |
学院公示与系统录入 | 3月27日—4月2日 | 1. 学院对拟调整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 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并完成系统录入 | 学院党委办公室 | — |
特别说明:
(1)本次新增认定无需学生本人进行系统申请。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承诺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备查。
四、工作要求与纪律
(1)程序规范: 认定结果须严格按照认定程序产生,各班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严禁将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纳入申请或评议范围。
(2)严肃工作纪律: 申请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根据学校规定,若发现学生存在公司股东身份、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等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3)加强资助育人: 各班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90021
办公地点:2-502
综合办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
请各小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本次动态调整工作。
草业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