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节选“考场规则”部分)
2021年03月24日 14:11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服从监考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考场秩序。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逾时考生作缺考处理;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试过程中考生严禁随身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器件、电子字典、书包、书籍、笔记等,禁止自带草稿纸。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按任课教师要求携带相关资料,但不得互借阅资料。

(4)发放试卷后,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班级、姓名、座位号;考试过程中不得互相交谈,如有疑问,及时举手示意。机考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网络或计算机设备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请监考人员解决,不得自行处置;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就上述问题的投诉反映。

(5)考生交卷时,须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交谈;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